海南州紅十字會2018年至2020年度
社會捐贈資金(物資)以及其他資金財政
財務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南審公告〔2021〕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海南州審計局派出審計組于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30日,對海南州紅十字會2018年至2020年度社會捐贈資金(物資)以及其他資金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審計評價意見
海南州紅十字會主要開展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對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進行救助;人道主義領域內的社區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弘揚人道主義精神的紅十字青少年活動;無償獻血組織、宣傳、中國造血干細胞捐獻者的相關服務等工作。
審計結果表明:2018年至2020年海南州紅十字會能夠積極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賦予的各項職責,較好的開展了人道救助等工作,積極推進救護培訓、獻血、干細胞捐獻、人體器官捐獻等重點工作。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海南州紅十字會未嚴格執行《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捐贈票據使用管理辦法》,在使用捐贈票據時存在捐贈票據跨年度使用、未按號段使用、未及時將歷年未使用完的票據進行核銷處理的情況。
(二)海南州紅十字會未按規定建立捐贈票據管理制度。
(三)海南州紅十字會未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存在大額現金支付的問題。
針對上述問題,海南州紅十字會積極整改,嚴格按照《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捐贈票據使用管理辦法》《公益性事業捐贈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法規制度進行整改落實。
海南州審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