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5048170/2022-00166發文字號 : 南政辦〔2022〕29號
發布機構 : 海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生效日期 : 2022-04-21
主題分類 : 通知發布日期 : 2022-04-28
各縣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門:
《海南州人民政府2022 年立法工作計劃》已經州委、州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并就做好州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加強重點領域立法。2022年是黨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黨代會召開之年,也是實施“十四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重要一年,要把黨的領導貫穿到州政府立法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不斷完善黨領導立法工作的制度機制,確保立法工作的正確導向。要自覺把立法工作放到全州工作大局中考慮、謀劃和推進,通過法治保障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州委決策部署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
二、堅持科學民主依法立法,不斷提高政府立法質量。切實加強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立法高質量保障和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立法項目責任單位和州司法局要立足州情實際,遵循經濟社會發展規律和法治建設內在要求,科學合理安排立法工作,統籌協調利益關系,科學界定權利義務,使立法工作準確反映我州經濟社會發展要求。要堅持不抵觸原則,不違背憲法原則和精神,不違背上位法規定,自覺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要擴大公眾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開展立法協商工作,健全立法論證、聽證和公開征求意見建議等制度,在立法工作中要充分集中民智、反映民情、體現民意。要完善立法機制,注重提高立法的針對性和可執行性,不斷推進立法的精細化,把重點放在關鍵條款的設計上,能具體的盡量具體,能明確的盡量明確,著力提高立法質量。
三、加強協調溝通,確保立法工作順利完成。納入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立法提交項目,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立法項目起草小組,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責任,按要求組織開展好起草、調研、論證和送審稿報送等工作,不能如期完成的,要向州司法局作出書面說明。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立法工作計劃項目的,必須書面報告州政府。對列入起草調研的項目,項目責任單位應當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調研、起草工作,為下一年度州政府立法工作做好項目儲備。對成熟的起草調研項目,經州司法局審查,并報州政府領導同意,可適時提請州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對列入醞釀論證的項目,責任單位要做好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論證等基礎工作,準確把握需要立法調整的范圍、基本情況以及國家相關立法進展情況,并及時與州司法局聯系,推進立法工作進度。州司法局要發揮好行政立法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作用,督促相關責任單位落實立法工作計劃。各縣和各部門要積極配合州司法局做好立法工作,對發出的立法項目征求意見稿應當組織相關人員認真研究,提出具體意見建議,經主要負責同志簽發后按時反饋。
附件:海南州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劃
海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21日
附件:
海南州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劃
一、力爭年內完成項目(3項)
(一)擬提請州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項目
1.《海南藏族自治州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結婚年齡的變通規定》(制定)
責任單位:州民政局
2.《海南藏族自治州藏傳佛教事務條例》(修訂)
責任單位: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二)擬由州人民政府審議的規章項目
《海南藏族自治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
責任單位:州應急管理局
二、重點調研項目(2項)
(一)擬提請州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項目
《海南藏族自治州藏語言文字工作條例》(修訂)
責任單位:州民族語文工作中心
(二)擬由州人民政府審議的規章項目
《海南藏族自治州光伏園區生態保護辦法》
責任單位:州林業和草原局
協助單位:州生態環境局
州綠色產業發展園區管委會
三、醞釀論證項目(1項)
擬提請州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項目
《海南藏族自治州城鎮供熱管理條例》
責任單位: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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